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略)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综合楼 |
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公明 (略) 17号 |
面积/数量 | 1965.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合同期内每两年租金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综合(幼儿园)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知悉物业状况,成交以后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版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完全同意相关约定; 2.承租方须提供担保方自愿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义务向出租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直至承租方全面履约完毕;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门窗、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在租赁房屋内碰撞、摔倒、摔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的事故; 4.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编造传播反党、反国家、反社会的言论、信息、视频及书面材料,不得以宗教、风水、维权等名义组织、参与聚众闹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诋毁国家制度、破坏社会秩序、阻碍民族团结等任何形式的活动和行为。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记录或个人征信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及其他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记录。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5.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6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郭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微信号aa*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租赁房屋遇政府征收征用、城市更新、旧改拆迁、棚改、政府收回房屋及土地、升级改造、因社会公共 (略) 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等情形或因出租方开发改造、规划、整租升级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方同意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租赁合同及本补充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自动终止。承租方承诺不对出租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出租方承诺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租赁场地为准; 3.根据测绘报告,物业现有面积为2893.82㎡,较计租面积1965.4㎡多出928.42㎡,该多出部分物业暂无产权证明,未列入本次租赁合同计租面积。本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无偿使用该多出部分物业,但该多出部分物业系租赁合同标的的一部分,承租方应就该多出部分物业承担与计租物业相同的义务及安全责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承租方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6.此物业目前使用中,租赁期限至2024年7月31日。 7.此物业招租用途为:幼儿园。 |
公告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