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147号)精神,结合《 (略) (略) 关于印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计财〔2024〕39号)通知, (略) 实际,现对乳制品项目补助对象及标准公示如下:
1、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奶牛规模养殖场,优先养殖规模、水平较高,支持联农带农效益明显的主体,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元。
2、资金不得采取“垒大户”的方式补助支持,同一主体不得多头享受支持内容相近或高度相关的资金补助,承担省级优势特色畜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此次支持内容重叠或高度关联任务的主体不再享受此次省级资金支持。
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于2024年12月31日 (略) (略) 畜牧技术推广站,联系电话:0919-#。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段越虹
袁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