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梨 (略)
组织机构代码:*53Y
法定代表人:张杰
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地址:梨树县梨树镇东买卖大街南侧
联系方式:*
生产经营:热水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一台20t/h燃煤热水锅炉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锅炉燃烧供热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所产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的排气筒排出。企业1-4月份为供暖期,4月中旬停炉,结束供暖。
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标准限值,无超标情况;该供热站大气许可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72t/a、SO210.89t/a、NOX13.61t/a,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情况。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燃料料仓、灰渣场、皮带输送机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覆盖、定期洒水,燃料料仓定期洒水,灰渣场四周封闭,皮带输送机定期洒水。经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表2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 (略) 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公司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风机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 1,2 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粉煤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粉煤灰出售至相关单位用于制砖。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区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过脱硫、除尘等措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45m高排气筒排出。
(2)无组织废气
厂区燃料堆场、燃料料仓、灰渣场、皮带输送机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厂区燃料堆场采用覆盖、定期洒水,燃料料仓定期洒水,灰渣场四周封闭,皮带输送机定期洒水。
(3)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 (略) 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梨树县环境保护局,梨环备字[2016] 93号《 (略) 梨树县梨树镇康平小区及永乐小区集中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备案意见的函》,2016年10月27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