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 张建金 于 2024 年04 月02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 雁荡镇 上詹村 重建 2 间(幢) 5 层,底层层 高≤ 4.20 m,建筑总高度≤ 16.20 m,占地面积 88.52 m 2 ,建筑面积 442.60 m 2 (其中顶层 m 2在 首,挑楼 m 2在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 图如下: 东至:通风巷 南至:路 西至:张建金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荡自 然资源所申报(地址雁 (略) 63 号电话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 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