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419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 (略) (略)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5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82号-1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装备采购等。该中心集司法保护、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帮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需要合理设置 (略) ,通过数字化装备,如多媒体展示、科技化互动体验等,提高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提升帮教考察、心理疏导等工作质效。(详见磋商文件)河南盛世云德 (略) (略) (略) (略) 21A号洛阳智能科技产业园5号楼206室1,*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全彩LED显示屏(核心产品)海康DS-D4115CA-1PM9.98㎡*2...............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余得功、黄新良、董锦凤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一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隆安东方明珠广场C座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
联系人: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