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房产位 (略) 文化巷天鹅湖宾馆,房间内部现有装修为标准酒店装修,本次出租包含酒店内部基本设施:床、电视、桌椅等。房屋总层数10层,所在层数为1-10层,建筑面积共计4698.20m2,修建年代1986年,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所在宗地面积660m2已办理土地证,权利性质为划拨。 二、本次租赁房产年租金评估价值为含增值税价。 三、本次租赁房产为出租方通过划转取得,尚未办理证载权属名称变更。 四、本次租赁房产实测面积与租赁产证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产证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五、本次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