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7月4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六路177号 日照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萝花北河治理工程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人民政府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 | 日照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该项目主要工程包括: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砌工程、建筑物工程。项目总投资828.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4万元。 |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以及清淤污泥产生的恶臭,项目采取洒水抑尘、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维护、合理加土覆盖、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复植复耕等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环保厕所,并进行定期抽运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地、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废弃土方主要为清淤泥沙,运至工程附近村庄,用于坑洼区域治理。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砂石、混凝土、废砖、临时建筑物的拆迁及拆除各建筑物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废砼及废砖石等,其中的钢筋边角料可以回收再利用,不可用的则按城镇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