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文印室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085-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24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 6 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内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经营范围 | 招租 面积 (㎡) | 竞租 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文印室招租 | 文印室 | 59.13 | 20000 | 2661 | 2661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元) | 50000 | |||||||||
标的状态 | 新建简装、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观澜湖校区学生文印室项目位于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内,面积59.13㎡,该项目以观澜湖校区的师生为主要服务对象。 | |||||||||||
租赁用途 | 文印室经营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兴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2M 注册地: (略) 经济类型: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财政厅关于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食堂、超市等委托经营和出租的复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法人,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同一承租方只允许承租同一校区的一间商铺。 3、提供对客户信息保密、服从学校日常管理及完全满足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条款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经营经验,需提供不少于5份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提供复印件需与原件保持一致,原件备查) 5、文印室所使用的打印平台在国家版权局取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如属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5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15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经营人或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9、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0、承租方按总租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每间铺面不低于1000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协调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 12、*方对文印基础服务项目进行限价,限价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所提供的招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学生宿舍A栋一层 | |||||||||||
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如属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经营经验,需提供不少于5份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核对) 6、文印室所使用的打印平台在国家版权局取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承诺函的内容:1)、提供包含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对客户信息保密;3)、服从学校日常管理;4)、完全满足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条款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其它相关材料(“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文印室招租 | 5月24日9:00 | 6月7 日9:3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李女士 * 刘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