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会泽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县道小菜园至老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2-05 14:48:0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会泽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县道小菜园至老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会泽县政务大楼五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会泽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县道小菜园至老厂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会泽县钟屏街道、娜姑镇、五星乡、老厂乡 | 建设单位 | 会泽县交通运输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会泽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县道小菜园至老厂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会泽县交通运输局;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钟屏街道、娜姑镇、五星乡、老厂乡; (5)项目投资:总投资10615.8167万元,环保投资281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旧路进行升级改造,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主路以利用老路路基为主,其外侧部分以拼宽新建为主。由四级通村公路升级为三级公路,局部受限路段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全线长 21.* km,拟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 30 km/h,路基宽 7.5 m;局部特殊受限路段(过村路段)拟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提升改建,设计时速 20 km/h,路基可降低标准采用 6.5 m。桥梁工程2座,涵洞49道(含利用旧涵洞5道;新建涵洞44道),不涉及隧道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桥梁、路基等施工土石方开挖的作业面应配套洒水降尘设施,采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应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②项目按照施工计划,土石方即挖即填,尽量减少长时间堆存。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表面压实、遮盖等防尘措施; ③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计划进行码放。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和块状的建筑材料时,粉状的建筑材料堆存于封闭料仓(四周设置围挡,上覆盖顶棚)中;块状的建筑材料堆存处设置堆放棚,采用密闭式篷布覆盖并采取有效防风加固措施; ④混凝土拌和站、水稳拌合站现场搅拌时,碎石等建筑材料下料口必须采取湿式除尘、收尘等措施。 ⑤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应定期清扫散落的物料、洒水。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⑥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洒水降尘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⑦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时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洒水,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一定的抽查; ⑧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施工机械设备及其运输车辆; 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管理措施 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涉水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时,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以减小对桥位下游水质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 ②施工期施工场地处理措施 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站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 ③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天然受纳水体;生活污水可依托租用民房已有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置,民房周边有耕地分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可用于耕地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严禁将废水、废渣、废油等弃入水体。 ④桥梁环境保护措施 1)桥梁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设置钻浆存储设施,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和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为避免和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含 SS 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沉淀废渣弃入指定弃渣场。 2)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钻渣沥干后清运至弃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废弃钻渣严禁排入沿线河流或随意堆放。可设计临时堆放场进行临时堆存,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最终,应将施工中的钻渣集中运送至指定的渣场地进行永久处置,避免由于水土流失或者可能的有毒盐土风化等因素导致农田和水系污染。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 3)桥梁、涵洞施工时,凡是被路基侵占、隔断的灌溉渠道,必须采取永久措施,在不压缩原有河沟泄水断面,不影响原灌溉水渠的使用功能前提下改移,并保证先通后拆。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分析可知,施工期间沿线两侧的敏感点将受到一定的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要夜间施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张贴公示施工时间及施工活动等内容。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期的行为,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结束,但仍需要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本工程可采用的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当日 22 时至次日凌晨 6 时及中午12 时到下午 14 时);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噪声影响居民。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 (4)在临近村庄路段设置临时围挡作为声屏障阻挡施工噪声的传播,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5)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影响正常的生活及工作。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应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土石方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拟挖方总量3.58万m3,填方1.51万m3,表土收集0.31万m3,弃方2.07万m3。弃方最终弃至主体设计弃渣场。土石方临时堆放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 ②建筑垃圾 施工期间涉及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工程完成后会残留部分废弃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废砖块、混凝土块、废木料、钢筋头等)。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对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砂石、废砖块、混凝土块等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 ③生活垃圾 项目在项目部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运至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道路施工产生的生态影响往往是永久性不可逆的,通过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管理工作,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动植物的保护的宣传,不主动伤害野生动物;在土方开挖回填时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作业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等环保措施减缓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体生态保护措施详见生态专项评价报告。 运营期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沿线不设置服务设施,公路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项目运营期加强检查,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的上路,同时加强路面清扫保洁等措施。 ①环保、交通部门加强合作,对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定期检测,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②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 ③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物料车辆的监控和检查,运送易洒落及颗粒物品车辆应密闭或加盖篷布。 ④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1)应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对跨河桥梁路段进行重点管理,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在近水体路段砌筑防护墙及导流槽,防止公路路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水体。 (2)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学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 (3)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4)建设单位应预留环保资金,并在道路运营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新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属于公路项目,其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收费站、服务区等附属服务设施,公路通车后会产生部分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物品等固体废物及公路养护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筑路废料,其产生量不定,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用地,对临时用地区域播撒草籽进行绿化。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 (2)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加盖篷布。 (3)对路基进行不定期检查,清理杂草,防止由于人为活动干扰后造成的生物入侵。 (4)加强沿线绿化,建议尽量利用乡土植被进行自然绿化,与自然景观协调一致,恢复自然景观,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5)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施工后的恢复。 (6)对弃渣场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 ||||||
结论 | ||||||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满足“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设和选址可行。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得到控制。结合根据本项目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可知,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可行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声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减缓噪声影响的要求,使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生态减缓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