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
《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提请审核的函》(粤应急函〔2023〕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 (略) 应急救援能力短板,提升自然灾害专业化救援水平,建议同意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2-*-25-0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广东消防机动队*驻防功能区,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功能区,以及室外公用训练场(兼道路和绿化)和其他附属配套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46346平方米。其中,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包含航空应急救援保障楼、机库、车库及门房3栋建筑。设计300×45米跑道和4个停机坪。广东消防机动队*驻防功能区:建筑规模27428平方米,包含广东消防救援机动队*业务技术中心(含作战技术指导用房和集会厅)、广东消防机动队*营房、广东消防机动队*生活和文体用房、广东消防机动队*家属来访楼4栋主要建筑和其他配套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功能区: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包含应急救援配套仓库1栋主要建筑和配套转运广场。室外公用训练场(兼道路和绿化):占地面积85235平方米。其他附属配套建筑:基地入口门房(2间)80平方米,地下车库344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60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1万元,预备费2829万元。项目 (略) 财政 (略) 财政资金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0486万元、 (略) 财政资金5570万元。
四、根据《 (略) (略) 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 (略) 代建局意见,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由省代建局组织建设。 (略) 代建局联系,由其 (略) 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据此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程序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