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3]10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161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4094.0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094.0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1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 (略)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2510米,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睦宁路至黄海路)、睦宁路(第十大街至黄海二街)、泰丰路(海通街至第九大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总投资额4094.0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招标范围:实施道路改造2510米,睦宁路、第十大街、泰丰路道 (略) 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路宽18.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车行道拆除及铺设均为55327.08平方米、人行道拆除及铺装均为 16665.00平方米;拆除检查井、收水井4座,敷设雨水管道70.00米;拆除并更换灯杆40套;喷涂交通标线2387.00平方米,设置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2处;绿化改造面积10746.00 平方米;安砌侧石5416.00米、缘石3912.00 米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3243.49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7)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到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联系电话:*,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蒋强(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金融街二期W7B-212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薇程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