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报送的《远安县麻羊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等10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于 (略) 远安县洋坪镇、茅坪场镇、河口乡、旧县镇、花林寺镇、嫘祖镇、鸣凤镇,总占地面积53.17hm2,临时用地面积434.83亩。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项目建设内容为:1.大汉口河山洪沟治理5.784km,主要为:大汉口河河道疏浚5.73km,河道清障0.88km;新建半浆砌石挡墙8.956km;拆除漫水桥(大汉口河DHK1+640)1座;修复拦水堰(大汉口河DHK1+776、DHK3+623)2座;2座机耕桥(大汉口河DHK3+638、DHK3+233)拆除重建;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2.*家河山洪沟治理5.29km,主要为:*家河1段(上游段及其支流)1.10km、*家河2段(田家沟)1.35km及*家河3段(晓秦沟)1.62km的河道疏浚清障;*家河1段(上游段及其支流)新建半浆砌石挡墙0.08km;*家河1段(上游段及其支流)1.39km、*家河2段(田家沟)0.8km、*家河3段(晓秦沟)0.95k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4座现状漫水桥(*家河3段(晓秦沟)2座、*家河下游2座)改建机耕桥;*家河3段(晓秦沟)3座拦水修复;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3.红岩河山洪沟治理24.23km,主要为:修建格宾石笼挡墙护岸3.625km、半浆砌石挡墙护岸1.48km,共计5.105km;河道疏浚10.125km;2座漫水桥拆除重建,6座拦水堰改造,6座拦水堰拆除重建,1座机耕桥拆除重建,2座汀步拆除重建,共计17座;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4.笕口河山洪沟治理5.759km,主要为:河道清浚3000m、河道清障1625m;新建半浆砌石挡墙5200m;拆除漫水桥(笕口河下游JK5+634、JK1+365)2座,改造2座拦水堰(笕口河下游JK1+415、笕口河JK0+060);修 (略) 1.52km;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5.麻羊河山洪沟治理8.25km,主要为:河道疏浚4.5km,河道清障1.59km;修建格宾石笼挡墙护岸2.42km、半浆砌石挡墙护岸1.645km,共计4.065km;2座漫水桥(麻羊河MK3+705、MK1+940)拆除重建改机耕桥;拦水堰(麻羊河MK4+835)修复;现状农桥(麻羊河MK4+590)拆除重建;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6.牛脑壳河山洪沟治理8.635km,主要为:牛脑壳河1段(下游)0.85km、牛脑壳河2段(上游)2.18km及牛脑壳河3段(上游)1.95km河道疏浚,牛脑壳河2段(上游)0.55km河道清障;牛脑壳河2段(上游)新建半浆砌石挡墙3.339km;牛脑壳河2段(上游,NK2+319)现状桥拆除重建机耕桥;牛脑壳河2段(上游)NK8+526、NK8+708、NK8+774、NK8+845、NK9+028的5座水闸改建;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7.三道河山洪沟治理6.03km,主要为:三道河河道疏浚6.03km;岸坡防护3.84km,其中格宾石笼挡墙护岸2.05km,半浆砌石挡墙0.42km,雷诺护垫护坡0.115km,半浆砌石+雷诺护垫护坡0.525km,岸坡改造0.73km;4座漫水桥拆除重建,2座拦水堰改造;新建泥结 (略) 145m;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8.晒旗河山洪沟治理2.75km,主要为:晒旗河河道疏浚清障2.111km;晒旗河新建半浆砌石挡墙3.838km;晒旗河现有0.86km的干砌石挡墙拆除新建半浆砌石挡墙;现有4座机耕桥(晒旗河SK0+720、SK0+930、SK1+544、SK1+872)拆除重建;现有拦河堰(晒旗河SK1+100)拆除;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9.双泉排洪沟山洪沟治理4.281km,主要为:双泉排洪沟1段2.2km、双泉排洪沟2段0.757km及双泉排洪沟3段0.224km的河道疏浚清障;双泉排洪沟新建半浆砌石挡墙1.7km;双泉排洪沟1段2.2km、双泉排洪沟2段1.4km及双泉排洪沟3段0.44k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现有漫水桥(上游K1+365)改建机耕桥;现有拱桥(下游K0+085)拆除重建;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10.鹿苑河山洪沟治理4.11km,主要为:鹿苑河河道疏浚、清障1625m;新建半浆砌石挡墙2870m;现有农桥(鹿苑河SK1+090)拆除重建机耕桥;同时配套建设临时堆土场、 (略) 、弃渣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区以及公用、环保工程等。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做好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须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发生抛撒。淤泥在干化场晾晒时需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减轻恶臭产生的影响。红岩河设置的混凝土搅拌站须采用封闭作业,物料输送时使用密闭式输送带,水泥仓、搅拌仓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站进出口设置洗轮机,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现场设置河道半幅宽 (略) ,保证河道过水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施工过程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清淤作业河段布设围油拦,避免清淤垃圾及其他油污污染水质。淤泥干化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回周边河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则回用,不能回用的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处置。挖掘产生的土石方暂存于沿线临时堆场,后期在项目区域内综合利用,多余部分外运至弃渣场,不得随意外弃。干化场淤泥干化后用于项目利用,多余部分外运至弃渣场。袋式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交由修理单位带走处置,不在项目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施工期,施工面做好排水措施,填挖坡脚设置护脚墙,填方边坡用草皮护坡,较陡的挖方边坡设置浆砌片石护坡,做好水土保持。土石方施工时须采用边挖、边运、边填、边压和防护的方式,及时回填,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土方临时堆场周围须设置拦挡,同时用土工布覆盖,以减少扬尘、水土流水等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淤泥干化场周围设置围堰、排水沟,必要时加高加固。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水生生态避让和减缓措施,做好安全防范,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水生生物和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做好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做好养护工作。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