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一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 (略) 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3—*、0833—*;邮寄地址:市 (略) (略) 委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陈奇)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般工作来对待,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缺乏紧迫性,畏难情绪突出,攻坚克难的主动性不够。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级有关部门,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 | (一)各地、各部门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把做好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有关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生态文明思想十二条措施》。印发《2 (略) 党委(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及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自主拍摄以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秸秆禁烧等为主题的“环保坝坝电影”,进场镇入村社播放;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们爱地球,爱乐山”艺术类作品征集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 (略) 第一届“嘉州环保先锋”评选活动;“环保曝光台”相关经验做法入选《生态文明思想四川实践》。 5.统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