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惠安县教育局关于惠安县第六实验小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解决片区基础教育问题,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第六实验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8-*-04-01-*)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第六实验小学
二、建设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螺城镇东关社区、霞园社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6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70.28平方米,主要建设1#、3#教学楼,2#教学、行政办公、实验综合楼,并配套建设200m标准环形塑胶跑道、风雨球场、大门、围墙、景观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位1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1个等。规划设置36个教学班,1620个学位。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9423.5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3222.32万元,建设其他费用4762.48万元(含土地费用3298.45万元),基本预备费1438.7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你单位自筹及社会捐资解决。
五、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厦门品方 (略) 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