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茂南区公馆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示范性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区政府十届4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示范性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立项(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403-*-23-01-*)。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茂南区公馆 (略) 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设置康复区、心理咨询区、室外活动区等区域,并配置有关设施设备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其他国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标事项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须严格执行《 (略) 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茂南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概算送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查,报区政府审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项目开工后,请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区统计局。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