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吴忠市利通区奶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示宁夏 (略)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委托, (略) 利通区奶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01月08日完成评标工作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中标信息中标单位:宁夏 (略) 中标内容:改造奶业科技创新中心1333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并对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实验室功能区包括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区域和畜牧养殖生产实验区域。其中,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区域437平方米,包含接样室、样品处理室、病理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畜牧养殖生产实验区域896平方米,包含送样厅、接样室、更衣室、前处理干燥室、近红外分析室、饲料检测实验室等。(一)室内装修:地面改造1333平方米,墙面改造3400平方米,吊顶改造1351平方米,门窗改造200平方米等,配置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台柜、水具等。(二)给排水:给水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从水管井内引入;排水管采用聚*烯HDPE复合静音排水管,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达标后排入化粪池。(三)暖通:洁净实验区域采用净化行空调机组及排风系统提供换气及制冷制热,非洁净区域采用多联式空调加新风系统,走道划分两个防烟分区,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排烟量为每小时13000立方米。(四)电气:强电部分设置强电井出线下口的电力配电系统、非消防部分配电系统及防雷及接地系统;弱电部分设置信息设施系统及公共安全系统等。(五)消防:设置消火栓系统,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108立方米,消防软管采用热镀锌钢管,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 质量标准:合格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中标金额:小写:*.55元大写:*佰零*万*仟*佰***元*角*分项目经理:马玲(相关证书及编号:宁*4)工期:70日历天二、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三、公示期: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5日五、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利通区裕民西路邮编:*联系人:孙文华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陕商大厦B座商办综合楼903室邮编:*联系人:哈苇杰电话:*年01月12日吴忠市利通区奶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示宁夏 (略)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委托, (略) 利通区奶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01月08日完成评标工作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中标信息中标单位:宁夏 (略) 中标内容:改造奶业科技创新中心1333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并对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实验室功能区包括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区域和畜牧养殖生产实验区域。其中,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区域437平方米,包含接样室、样品处理室、病理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畜牧养殖生产实验区域896平方米,包含送样厅、接样室、更衣室、前处理干燥室、近红外分析室、饲料检测实验室等。(一)室内装修:地面改造1333平方米,墙面改造3400平方米,吊顶改造1351平方米,门窗改造200平方米等,配置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台柜、水具等。(二)给排水:给水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从水管井内引入;排水管采用聚*烯HDPE复合静音排水管,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达标后排入化粪池。(三)暖通:洁净实验区域采用净化行空调机组及排风系统提供换气及制冷制热,非洁净区域采用多联式空调加新风系统,走道划分两个防烟分区,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排烟量为每小时13000立方米。(四)电气:强电部分设置强电井出线下口的电力配电系统、非消防部分配电系统及防雷及接地系统;弱电部分设置信息设施系统及公共安全系统等。(五)消防:设置消火栓系统,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108立方米,消防软管采用热镀锌钢管,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 质量标准:合格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中标金额:小写:*.55元大写:*佰零*万*仟*佰***元*角*分项目经理:马玲(相关证书及编号:宁*4)工期:70日历天二、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三、公示期: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5日五、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利通区裕民西路邮编:*联系人:孙文华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陕商大厦B座商办综合楼903室邮编:*联系人:哈苇杰电话:*年01月12日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三、公示期:202 | 4 | 年 | 01 | 月 | 12 | 日至202 | 4 | 年 | 01 | 月 | 15 | 日 |
三、公示期:202 | 4 | 年 | 01 | 月 | 12 | 日至202 | 4 | 年 | 01 | 月 | 15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