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北屯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北屯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 (略) 北屯片区
项目概况:
改建生活垃圾填至新建坝体和现状环场坝顶部,扩建填埋场增加填埋库容*立方米,包括防渗工程、消防泵房、管理用房、 (略) 、洗消间、地磅等附属设施,设计使用年限15年。项目总投资3700.*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魏志勇
电话:0906-*
邮编:*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 (略) (略) 211号行 (略) 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吐鲁番天熙 (略)
电话:0991-*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q.com
地址: (略) 新编1 (略) 东侧叶西勒拱巴扎阔恰7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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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及相关说明事项
(1)公众可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反映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