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略) 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旌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作出(2022)川06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 (略) (以下简称“在生源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1月9日作出(2023)川0603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鹏律师),开展本案破产重整工作。
为实现债权人利益和债务人资产价值的最大化,挽救债务人避免破产清算,推动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四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1 |
法定代表人 | 刘家上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企业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7年07月19日 |
经营期限 | 2007年07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略) 长江西路三段170号 |
经营范围 | 粮食加工销售;小麦粉生产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焙烤食品制造销售;粮油进口,粮食收购(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非食用植物油脂、饲料销售;贸易代理;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制造销售;粮油批发零售;城市配送;食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期限 |
刘家上 | 540 | 90% | 货币 | 2008-1-4 |
徐俊如 | 60 | 10% | 货币 | 2007-7-10 |
二、债务人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工作和管理人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显示,在生源公司的总负债规模约为2600万元,其中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额约为1200余万元,职工债权约10余万元,其余为普通债权。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德府国用(2007)第*号,土地 (略) 区长江西路三段170号,地类(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工业、住宅、仓储),地类三级,使用权面积8032平方米,终止日期2057年7月3日。
权属负担提示:该土地使用权设有抵押。
2.厂房
(1)房权证号: (略) (略) 区字第*号,房屋 (略) 区长江西路三段170号,房屋用途为生产用房,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为3546.55平方米。
(2)房权证号: (略) (略) 区字第*号,房屋 (略) 区长江西路三段170号,房屋用途为生产用房,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为1466.10平方米。
权属负担提示:该房屋设有抵押。
3.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债务人在其所有的土地上修建了其他大量建筑物和构筑物3000余平方米。
瑕疵提示:该若干建筑物、构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二)动产
债务人动产主要为生产设备若干,包括与其经营业务、产能相适应的大型设备及完整的生产线。根据历史评估结论,债务人的生产设备价值约370余万元。
(三)知识产权
1.商标
申请日期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号 | 公告日期 |
2006-05-22 | 在生源 ZAI SHENG YUAN | * | 30类-方便食品 | 2009-04-28 |
2.专利
序号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状态 | 公开(公告)日 |
1 | 2021-03-15 | 一种高筋面粉加工专用的面粉筛选装置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022-01-04 |
2 | 2021-03-15 | 一种现代农业面粉自动化生产专用下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022-01-04 |
3 | 2021-03-15 | 一种面粉粉仓结拱消除装置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022-01-04 |
4 | 2021-03-15 | 一种面粉精细研磨筛选装置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022-01-04 |
5 | 2018-02-12 | 一种小麦清洗设备 | 实用新型 | 专利权的终止 | 2018-12-14 |
6 | 2018-02-12 | 一种小麦磨皮设备 | 实用新型 | 专利权的终止 | 2018-12-14 |
7 | 2018-02-12 | 一种小麦干燥筛选设备 | 实用新型 | 专利权的终止 | 2019-04-26 |
3.著作权
序号 | 登记批准日期 | 软件全称 | 登记号 | 版本号 |
1 | 2020-10-15 | 小麦粉优质产品销售订单综合管理系统 | 2020SR* | V1.0 |
2 | 2020-10-15 | 粮食加工工艺智能化烘干温度调控系统 | 2020SR* | V1.0 |
3 | 2020-10-15 | 粮食加工流程卫生消毒智能环保处理软件 | 2020SR* | V1.0 |
4 | 2020-10-15 | 小麦粉生产加工研磨精度智能调控管理系统 | 2020SR* | V1.0 |
5 | 2020-10-15 | 粮食收购成本智能计算分析管理系统 | 2020SR* | V1.0 |
四、投资对象优势
(一)产能充足、设备先进
在生源公司主营业务为小麦粉生产加工,拥有体量较大的标准生产条件厂房,具备年加工小麦12万吨的生产能力,正常经营期间年产值可达2.8亿元。
公司拥有符合其经营业务所需的完备生产设备,大型设备包括清粉机、电子计量包装称、粉质拉伸仪、磨粉机等,并拥有一套较先进的意大利“奥克利姆”面粉生产线和“布拉班德”面粉检验设备。
(二)政府重点扶持、商誉优良
在生源 (略) 重点扶持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2021年荣获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示范加工企业,2020年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略) 第十批 (略) 级重点龙头企业,此外,还 (略) 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略) 粮食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略) 川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评为副会长单位。
2014年、2017年,在生源牌小麦粉被授予四川名牌产品称号;2021年, (略) 旌阳区政府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略) 级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启动涉农产业“一二三”全产业链深入融合打造,大力扶持“在生源”等自主品牌发展。
多年来,在生源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品牌优势。
(三)工艺先进、管理科学
在生源公司拥有小麦清洗、干燥筛选、小麦磨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小麦粉优质产品销售订单综合管理系统、粮食加工工艺智能化烘干温度调控系统、粮食加工流程卫生消毒智能环保处理软件、小麦粉生产加工研磨精度智能调控管理系统、粮食收购成本智能计算分析管理系统5项软件著作权,具有明显的技术和管理优势。
(四)物流便捷、仓储功能完善
在生源公司生产场所位 (略) (略) 粮食直属库区内,产业聚集效应明显。厂区靠108国道京昆线、邻近成渝环线高速,交通和物流便利。厂区内自有仓库多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仓储条件良好,生产配套功能性布局完整。
(五)长期稳定的供销网络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生源公司 (略) 内大型面粉产销企业之一,销售 (略) 各个地区,并远 (略) 市,与近100家客户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供应渠道稳定,整体供销网络构建良好、全面。
五、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同时符合前述条件,且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应具备与债务人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行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四)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应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后, (略) 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成员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2.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 (略) 张任路48号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
(2)邮寄收件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一致。
(3)联系人:彭华林
(4)联系手机:*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含: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投资人为企业的,还应介绍股权结构、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4)最新的征信报告。
(5)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类企业重组、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4.报名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报名成功。管理人向报名审查通过的投资人送达书面通知。
(二)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时,应同时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文件:
(1)保密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2)保证金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保证金缴纳
1.意向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同时,须向如下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作为投资人履行缔约义务的保证:
户名:四 (略) 管理人
账号:*9427
开户行:中国 (略) 德阳旌阳支行
2.保证金退还
下列情形,管理人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未能签约成为重整投资人,或经管理人书面同意退出参与重整招募,且意向投资人未违反陈述真实性保证及保密义务;
(2)管理人终止、撤回本次招募、或重整计划未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重整程序终止的。
3.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受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则的约束。
4.投资人资质、信誉非常良好的,可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免交保证金申请书,经管理人审核同意的,投资人可以免交保证金。
(三)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3年4月30日18:00时前向管理人递交具备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内容
(1)投资方案须明确投资方式、投资金额、重整资金来源、债务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后经营方案、履约保障等内容。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投资人为企业的,应提交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投资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时提供),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意向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4.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四)重整投资人遴选
管理 (略) 的监督下,结合重整投资金额、投资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对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评估、遴选, (略) 的正式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另行公布。
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七、重要声明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及其他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3.本招募公告视为管理人向投资人作出的要约邀请,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即视为投资人向管理人发出要约。如投资人在缔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同时,鉴于此情形,债务人将会丧失与其他投资人的缔约机会,并由此产生重新招募或重新遴选的人工费、方案设计费等损失,因此管理人有权要求该投资人按照保证金的20%的标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赔偿款可在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3)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拒绝按管理人与其谈判磋商的结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4.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承诺,管理人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或瑕疵担保责任,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6.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7.投资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 (略) 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