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略) 采气一厂:
你公司报送的《采气一厂滴西14井区2023年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等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克拉美丽气田滴西14井区范围内,行政隶属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北距福海县县城约200km,东距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约57km,东北距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最近距离约3.27km。中心地理坐标:滴408井(E87°46"30.261",N45°18"25.989"),滴西264井(E87°46"28.650",N45°17"0.230"),滴西268井(E87°42"28.52.190",N45°17"36.760"),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滴西14井区已部署的3口评价井转为生产井,新建天然气产能9.5?/font>104m3/d,凝析油产能6.3t/d。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采气井场3座,单井采气管线5.55km(其中滴408井2.75km,滴西264井0.8km,滴西268井2.0km)。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消防和道路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5325m2,永久占地19899m2,临时占地55426m2。总投资1505.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72%。
二、根据中勘冶金勘 (略) (略) 编制的《采气一厂滴西14井区2023年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十四五”地面发展规划》及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规划占地面积,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地表扰动范围。管线敷设时,管线施工作业宽度不得超过8m,开挖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对单井井场永久占地面积进行硬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新建采气管线上方设置芦苇草方格。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老化、接口断裂管线。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临时土方覆盖防尘网,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道路、厂区洒水抑尘。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和管线等检查。井场无组织挥发的非*烷总烃须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4.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运营期加强对井场和管线附近的巡查,落地油浸染的地块及时清理;受污染土壤检测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标准限值。井下作业废(液)水由罐车送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采出水、装置排污水进入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须满足《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中的各项指标后回注油藏。定期对单井采气管线、单井井场各设备进行巡检的阀门、设备,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各井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可回收的施工废料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的施工废料经收集后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井口采用箱式清洁作业平台,防止产生落地油,做到原油100%回收。沾油废物、设备维护废机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福海县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福海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