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传 真:0318-*
通讯地址:武邑县宁武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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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保温材料制品项目 | 衡 (略) | (略) 武邑县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南侧 | 天津玺丽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建设内容:衡 (略) 租赁车间及办公室建筑面积共计9650平方米,一期项目新上间歇式蒸汽发泡预发机、全自动成型机、割板机、造型机、雕刻机等共计2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立方米聚苯*烯泡沫板。二期项目新上保温板复合机组、搅拌机等共计10台(套),二期项目建成后泡沫砂浆结构一体板50万立方米。 | 大气环境:预发、熟化、成型、阵化、切割、破碎工序(P1)非*烷总烃、苯*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锅炉排气筒(P2)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上料、配料、装袋、搅拌工序废气排气筒(P3)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用水,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武邑县污水处理厂;稀释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固体废物:残次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更换石英砂、活性炭,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声环境:生产设备 及风机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
2 | 年产塑料轮1500吨、塑料平板车10万台、塑料零件10吨、塑料箱20吨项目 | 衡水禹能 (略) | (略) 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万象装备园22号车间 | 天津玺丽 (略) | 项目总投资为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4.0%;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 986m2,在租赁车间内进行项目建设,购置注塑机、搅拌机、上料机、烤箱等 61 台/套主要生产设备,年产塑料轮 1500吨、塑料平板车10 万台、塑料零件 10 吨、塑料箱 20 吨。 | 大气环境:注塑工序非产生的*烷总烃集气罩(加软帘)+ 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 P1;厂界、厂区内非*烷总烃,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武邑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残次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更换石英砂、活性炭,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声环境:生产设备及风机、水泵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