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要求,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较全面、系统地治理。建设单位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总体合格,能发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功效。现阶段已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附件1:万科雪山二期A11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万科雪山二期A11地块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总结报告.pdf
附件3:万科雪山二期A11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4:万科雪山二期A11地块建设项目(一期)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