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渝昆高铁红旗村被征拆户统规自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罗府〔2023〕15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县住建城管局出具的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渝昆高铁红旗村被征拆户统规自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代码:2312-*-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用地总面积约14亩,计划场地内安置18户,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给排水。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6.*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渝昆高铁征拆资金。
五、建设地点
高县罗场镇。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同步报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总投资 | 116.46 | |
一 | 工程费用 | 111.07 |
(一) | 建筑工程 | 111.07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38 |
(一) | 设计费 | 4 |
(二) | 施工图审查费 | 0.18 |
(三)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1.20 |
三 | 预备费 | 0 |
四 | 贷款利息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