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宁 (略) 出口段拓宽改造工程(规划S313一期)
(略) 文件补充通知(01)号
补充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沈海高速宁 (略) 出口段拓宽改造工程(规划S313一期) (略) 文件》作出修改。 (略) (略) 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款第(3)条为:“(3)工程荣誉(1分):近三年来( * 日至今),投标人有公路水运项目曾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钱江杯、甬江杯、三江交 (略) 优质工程奖荣誉的得1分,否则得0.9分。证明材料以上 (略) 门所发文件或证书为准。”
修改为:“(3)工程荣誉(1分):近三年来( * 日至今),投标人有公路水运项目曾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钱江杯、甬江杯、三江交 (略) 优质工程奖荣誉的得1分,否则得0.9分。证明材料以上 (略) 门所发文件或证书为准。”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凯 (略) 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宁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