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的委托,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两办”电子政务办公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通过邀请询价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询价概况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资金预算:控制价8万元以内
2.3 采购内容:
台式电脑(含系统软件)和A4打印机各4台、录音转文字设备(录音笔)2台、便携式计算机2台、保密文件柜2组、复印纸20件(详见询价报价单)。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多项。
2、采购商品安装地点为: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金沙路16号。
3、供应商所提供价格含商品运输费及安装费。
2.4 交货期:2023年12月。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
3.2.2由于本采购项目涉及国家信息安全,须经项目采购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资质、售后服务等综合报价情况进行询价比选,并参考政采云集采报价情况,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报价人中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询价报价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3年12月3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委托书免费获取询价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4.2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询价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1时00分,地点为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金沙路16号管委会三楼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健*。
5.2询价响应文件开封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1时00分,
地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金沙路16号管委会一楼107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随响应文件提交。
6. 联系方式采购人: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党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张雨霖0887-*
采购代理机构: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0887-*)
地址:迪庆经济开发区金沙路16号管委会304室
7.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