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告。
(一)
项目名称:中宁县鸣沙镇五道渠村枸杞供水工程
地址:中宁县鸣沙镇五道渠村
申请单位: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主要用途:生活用房和工棚
审批单位: (略) (略)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4〕67号
核准面积:1.0333公顷
使用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二)
项目名称: (略) (略) 35kV 古炭线#28-#34段改造项目
地址:中宁县宁安镇新建村
申请单位: (略) (略)
主要用途: (略) (略) 和施工便道
审批单位:中宁县 (略)
批准文号:中宁自然资函〔2025〕01号
核准面积:0.5203公顷
使用期限:2025年1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
中宁县 (略)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