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文号 | 龙发改社会〔2024〕77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卫健发〔2024〕15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龙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龙 (略) ;项目法人:王耀昌
三、建设地点:龙陵县县城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符合《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项目总投资0.375亿元,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1.*平方米,改造床位762张,主要改造内容 (略) 病房楼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及卫生间改造,同时实施供电供水、弱电智能化、病房供氧、污水处理、消防、安防等系统改造,购置安装、更换电梯11部。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元及地方配套*元。
七、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0月完工。
八、项目招投标按《龙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二章内容,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九、接文后,请你单位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初设、施工图、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十、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项目法人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