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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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04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4 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略) (网址:http://**)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11,6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6-04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松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1001的“霞浦县松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 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中“(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监理任务单位作为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均修改为“(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监理任务单位作为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修改如下: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投标报价”修改如下: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报价及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支付的,均按本通知“第3点”进行相应修改。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 (略) 2024年5月1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