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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魏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SJCS*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魏县 (略) 政给水主管道新建及改造*米;2.魏县2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的供水管道及智能水表改造,铺设村内外供水主管道约*米,安装智能水表*块,铺设接户支管约*米;3.新建魏县智慧供水体系一套,主要包括城乡DMA漏损管理系统、三维智慧供水系统、城乡供水综合联动调度系统、大用户水表智慧分析管理系统、城 (略) 水力模型、智慧水务工单系统、 (略) 系统,水厂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魏县供水勘察一体化中途泵站等软、硬件建设。
2.1.2 建设地点:魏县县域内。
2.1.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内全部监理工作。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http://**.cn)】(投 (略) 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
3.1.4.1 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
3.1.4.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1.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注: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魏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保锋0310-*; 代理机构:河北永聚 (略) ;联系人:杜迎军 031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5 00:00:00 至 2024-07-10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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