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委托, (略) 对中 (略) 第六采气厂报废油管一批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7月1日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8日23: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6月2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6月25日前 (略) 并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
(联系方式: * \ 0432-*,邮箱: jh_lvzg @http://**)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意向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定 (略) 苏336料场。
踏勘集合地点:长庆油田第六采气厂定边生产生活保障点。
六、参拍标的:
标的1:中 (略) 第六采气厂报废油管一批,分为普通油管60.3*4.83mm、普通油管73.02*5.51mm、普通油管88.9*6.45mm三种,检斤处置。
标的预估数量:2826.6吨
七、委托人要求:
1、意向买受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应包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告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拍卖人概不负责。
注:标的资产中绝大多数为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范围中不得对此出现排除性表述,如“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否则应以他项经营范围进一步核定或提供已完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标的资产现状以现场踏勘时委托方指定区域内的报废资产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受让。标的资产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此清单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方、拍卖人以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竞买人最终报名参与受让,视为其接受标的资产和清单的一切现状,买受人不得再以标的资产实物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委托方有权视为买受人主动违约。
4、本项目交易资金:
(1)交易价款=成交单价×预估重量;
(2)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10%,委托方对本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5、竞买人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服务费。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委托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成交单价×预估重量)、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取消交易并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买受人支付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后,配合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
(5)同意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6)同意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且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接单》并办理提货相关手续。
(7)同意本项目按照成交单价检斤交割,买受人对委托方指定区域内的标的资产进行检斤称重,检斤称重地点由委托方指定并在委托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结果交由委托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期间涉及的检斤称重费用(包括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过磅手续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支付。买受人须按委托方指定顺序交割清运标的资产,不能挑拣。在交割重量达到2826.6吨后,交易双方立即停止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剩余未检斤交割的标的资产由委托方另行处置。若委托方指定区域内的标的资产交割重量不足预估重量时,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以同类报废资产向买受人补齐交割重量至2826.6吨。
(8)同意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且办理完毕提货手续后15日内,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2826.6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出厂,期间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报废资产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绝对服从委托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交割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0)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概不负责。
(11)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化学、毒害、腐蚀、垃圾、粉尘、噪声等污染,委托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买受人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委托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12)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沾染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事项,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委托方无关。
(13)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买受人将标的资产运离委托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14)同意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向委托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委托方对本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5)承诺具备废旧物资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6)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期限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②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③买受人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⑤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7、[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买受人(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结束且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于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
8、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买受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买受人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9、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买受人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买受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买受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委托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10、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使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无关。竞买人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竞买人应当自行勘验标的资产,对照标的资产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资产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各项现场管理要求及安全规定办理提货手续,现场提货效率可能较低,时间周期较长,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交割周期、人工成本、物流费用、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参与本次受让。买受人在标的资产清运及场地清理期间,须遵守委托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委托方、交易机构以及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成交后成交价格不再调整。
(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资产详细信息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中国石 (略) (略) 第六采气厂拟资产处置事宜涉及其持有的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3]第*号),为方便竞买人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八、相关重要事项:意向竞买人应同时在产权 (略) (略) 登记报名,务必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书》并需意向竞买人签字、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竞买人在产权 (略) 站报名时须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摘牌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保证金*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单价: 2147元/吨(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4.6.13 - 2024.6.28
(略) 报名时间:2024.6.13 - 2024.6.28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6.26 - 2024.6.27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6.28 17时止
(略) 拍卖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 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