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爱国主义教育拓展培训中心项目(属于汪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的规定,现予以公开汪清县爱国主义教育拓展培训中心项目(属于汪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汪清县爱国主义教育拓展培训中心项目(属于汪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的规定,现予以公开汪清县爱国主义教育拓展培训中心项目(属于汪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2批次用地)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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