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价管〔2022〕315号
(略) (略) :
你公司《 (略) 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版)、《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 (略) 智慧停车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相关规定。参考《关于中心城区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黄发改成本〔2022〕2号)成本结论和试行期收费情况。经市发改委研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 (略) 中心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人行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中心城区一类区域停车服务收费道路25条,停车泊位3870个;停车收费人行道16条,停车泊位2645个,共计停车泊位6515个。(详见附件)
二、收费时段
8:00-20:00,其余时间停车免费。
三、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按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进行计费。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监督投诉电话“12315”,方便群众监督。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略) 中心城区一类区域收费道路及人行道汇总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