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蓟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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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天津蓟 (略) 建设项目 | 天津蓟 (略) | (略) 蓟州区州河湾镇中昌南大道西侧、青池西街南侧鱼馆街4号 | 天津 (略) |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天津蓟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