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选*吨含锂瓷石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宜 (略) 年选*吨含锂瓷石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丰县新庄镇万坊村 |
建设单位 | 宜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 (略) 年选*吨含锂瓷石矿技改项目位于宜丰县新庄镇万坊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2′5.018″,N28°27′20.654″。项目东、西、北侧均为山地,西北侧约67m为肥料制造厂,东南侧有4户居民房(距厂界距离:居民房1约1.65m、居民房2约11.46m、居民房3约33.65m、居民房4约36.26m),西南侧约6m为稻谷烘干厂(已停产且租赁用于预留车间,目前闲置暂不使用),居民房均已被本项目建设单位租赁或购买用于办公用房和生产预留用房。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面积56.1489亩,租赁面积0.1349亩。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在现有选矿工艺基础上新增重选工序,新增120t/a钽铌锡矿。主要以含锂瓷石矿、浮选剂、钢球、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弱磁选、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精矿*t/a、粗长石粉*t/a、钽铌锡矿120t/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利用现有破碎车间、球磨车间、浮选车间等;储运工程包括利用现有原料仓库、粒子仓库、锂云母仓、长石仓、细长石粉仓,于厂区内新建钽铌锡矿库;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供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办公楼、职工宿舍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 (略) 、浓密罐、沉淀池、高位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依托现有化粪池。 本次技改工程总投资*元,技改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全厂总投资的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次技改无新增废水排放。全厂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 (略) 清洗废水、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雾炮、喷淋装置、地面洒水等废水、检验用水、钽铌锡矿保存用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略) 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地面冲洗,不外排;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雾炮、喷淋装置、地面洒水等废水大部分损耗蒸发,其余进入产品,钽铌锡矿保存用水随产品一起外售,检验废水同选矿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初期雨水经厂 (略) 收集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经选矿废水处理系统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项目无新增废气排放。全厂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在各产尘点设置收尘设施及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设置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设计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破碎筛分粉尘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经3根23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外排。 对于破碎、筛分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采用雾炮降尘、洒水降尘;对于皮带输送粉尘,通过在输送皮带处设置密闭防尘罩,并在皮带机头机尾设置喷洒抑尘装置;对于堆场扬尘,通过采用密闭式仓储,并加强洒水降尘;对于装卸粉尘,原料和产品装卸扬尘位于封闭式车间内,且配置喷雾抑尘;对于车辆运输扬尘,通 (略) 硬化、定时洒水增湿、清扫、车辆清洗、加棚盖等措施。经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原料仓库、粒子仓库和破碎车间边界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厂界东南侧居民房1离厂界1.65米、离最近无组织面源粒子仓库94.28米,居民房2离厂界11.46米、离最近无组织面源粒子仓库117.69米,居民房3离厂界33.65米、离最近无组织面源粒子仓库127.44米,居民房4离厂界36.26米、离最近无组织面源粒子仓库126.19米,居民房5离厂界23.73米,离最近无组织面源破碎车间123.22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且均已被本项目建设单位租赁用于办公用房等。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现有问题改进措施要求。 根据报告书内容,现有场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改进措施有:1.针对破碎含尘废气,首先尽量选用密封性高的破碎设备,其次加强各产尘点的废气收集率,最后选用脉冲布袋除尘器;2.对车间内矿石物料转运皮带采取封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及时保养设施设备,维持良好的设备性能;3.物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 (略) 洒水降尘措施,尽可能 (略) 运输无组织粉尘排放;4.技改后将完善各个仓库的进出口滑坡措施,减少物料损失;5.技改后将完善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提高雨水收集率,并定期清理厂 (略) 淤泥;6.技改后稻谷烘干厂仍旧闲置不使用,企业将厂房内铁渣销售出去并整理好厂房,清理好相应的污染物。后续生产出的铁渣贮存在细长石粉仓库;7.完善各车间消防装置,按照规范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8.压榨泥、铁渣贮存于细长石粉仓库中,将细长石粉仓库按照重点防渗要求建设,并设置围堰及导流沟防止渗滤液溢流;9.技改后加高各排气筒高度至23m;10.本环评要求企业整改:建、构筑物超出红线部分约0.0789亩(52.6m2)进行规范清理和拆除或办理超出部分用地手续。 (十一)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