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 (略) 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 (略) )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津武(协)2022- (略) 宗地位于武清区前进道北侧,土地面积 *** 平方米,规划用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8月9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坚持绿 (略) 径,紧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撑天津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建设,推动区域内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建立互相赋能、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略) 。
购地主体:意向购地主体需要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资格,并已取得项目备案批复。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 (略) 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 (略) (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