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博罗县粮食储备库提出办理位于博罗县罗阳镇义和大小塘吊钟岭西坑肚、坑尾(土名)地段的粮油储备库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博罗县粮食储备库粮油储备库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原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规划用地面积*㎡,计容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59㎡,计容建筑面积*.78㎡,容积率0.602,建筑占地面积*.98㎡,建筑系数30.34%,绿地率16.99%,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占用地比例1.76%。(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8.63%)。药品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散装平房仓、仓间罩棚、大米车间、烘干中心及植物油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机修器材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因项目用地南侧的高压线塔暂无法迁移,导致原规划设计靠西侧的粮食批发用房1的东段暂时无法施工建设,为满足该项目的使用需求,将该建筑分成两栋建筑,分别为可以建设的西段(已建成)和暂无法建设的东段,并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建筑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博住建建字第*-0118,占地面积为54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18.08平方米。现博罗县粮食储备库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将原规划设计靠西侧的粮食批发用房1分成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已建成的西段)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2(暂无法建设的东段)两部分,整个用房的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42.84平方米调整为681.86平方米,其中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已建成的西段)占地面积396.03平方米,应急物资储备仓库2(暂无法建设的东段)占地面积285.83平方米。
2、原规划设计靠东侧的粮食批发用房1已于2019年3月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博住建建字第*-0117,证载的项目名称为粮食批发用房1东座,将该建筑的原名称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
3、增加一间休息室,其占地面积为20.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96平方米。
4、同时进行施工图深化,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均有细微变化。
调整后主要内容:该方案由11栋1F散装平房仓、14栋1F仓间罩棚、1栋4F大米车间、1栋2F粮食批发用房、1栋2F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1栋2F应急物资储备仓库2、1栋2F综合服务楼(局部3层或4层)、1栋1F机修器材库、1栋2F植物油库、1栋1F烘干中心、1栋1F药品库、1间休息室及1个地下消防水池组成,该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计容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41㎡,计容建筑面积*.52㎡,容积率0.602,建筑占地面积*.84㎡,建筑系数30.50%,绿地率16.99%,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占用地比例1.76%。(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8.63%)。药品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散装平房仓、仓间罩棚、大米车间、烘干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应急物资储备仓库2及植物油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机修器材库生产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