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 (略) 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市水源〔2023〕9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合 (略) (略) 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乌石江水 (略) 钦南区犀牛脚镇船厂村,本次核定的水库集雨面积8.18km2,总库容817万m3,设计灌溉面积1.08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
202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中心核查同意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编号:GHZX*)。水库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主坝左坝肩绕坝渗漏严重,坝体与岸边连接处存在多处集中渗水点,左坝端区渗水出现沼泽化,且高水位工况计算分析出口渗透坡降大于允许值;溢洪道堰基及两侧与副坝连接处防渗和反滤排水设施不完善,泄槽段两侧边墙、底板漏水严重;消力池池长、池深不满足消能防冲要求;管理配套设施不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及防洪功能,对乌石江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水文复核方法及成果。水库50年一遇设计24小时暴雨529㎜,洪峰流量138m3/s;500年一遇校核24小时暴雨773.1㎜,洪峰流量202m3/s。
三、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水库所在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基本同意对大坝、溢洪道等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评价。
四、工程任务和设计标准
同意乌石江水库按原功能、现行规范确定的规模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一)大坝加固设计
大坝坝体采用高压摆喷灌浆防渗处理;对主坝坝顶道路采用混凝土进行修复;对主坝上游混凝土护坡局部塌陷处进行修复;对下游草皮护坡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拆除主坝下游排水棱体封堵混凝土;主坝下游左侧新建混凝土排水沟,鱼塘侧增设混凝土挡土墙;对大坝进行白蚁防治。
(二)溢洪道加固设计
拆除重建溢洪道消力池段及海漫段。
(三)管理设施加固设计
拆除重建仓库;维修管理房532m2;完善库区管理、绿化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849.3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763.51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施。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单位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单位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和巡查维护,做好防洪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下游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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