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项目名称: | 会昌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中转站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会昌县麻州镇麻州村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鼎峰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新建, (略) 会昌县麻州镇麻州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45′44.42″,北纬:25°30′22.78″。建设内容包括:压缩转运系统、计量称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除臭系统及附属建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工程。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日转运生活垃圾300t。项目劳动定员3人,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实行单班制,年工作365天,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代码:2303-*-04-01-*。总投资151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额度的5.9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污口设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COD、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0.051吨/年、0.005吨/年以内。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砼浇筑、机械和车辆冲洗等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压滤液、生活污水、冲洗废水。项目垃圾压滤液和压缩后的垃圾随箱体一并由车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类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麻州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麻州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贡水。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机械尾气和运输扬尘。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运营期废气分为垃圾中转区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中转区废气通过喷洒除臭剂预处理,再通过对二楼卸料口、一楼压缩机与垃圾箱连接处采用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离心风机引至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净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表2中相应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略) 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倾倒到指定的地点,金属垃圾进行回收利用。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废填料)暂存于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与收集的生活垃圾一起压缩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分类暂存于5㎡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四)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均为机械噪声。通过采取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设备运作时间,采取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强化隔声效果,对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鸣笛等措施处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控。你单位必须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水污染物不经处理事故排放;对污染物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人为污染事故发生,也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风险;实施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并进行备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应急演练。 (七)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垃圾中转区为边界外延5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诸如学校、医院、居民楼房等敏感目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