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巴东 (略) 组织召开了巴东县龙洞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巴东 (略) (建设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认真讨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巴东县龙洞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社区八组,属新建项目,矿山面积0.0536km2,矿山开采标高+1186m~+1330m,设计生产规模30万吨/年,生产服务年限为9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区、工业场地及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矿区道路以及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建设洒水降尘、封闭厂房、化粪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及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5万元,占比8.23%。
根据现场调查,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纠纷问题。
二、项目变更情况
与环评批复阶段相比,项目建设内容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0年8月,我公司委托湖北楚天 (略) 编制了《 (略) 巴东县龙洞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8月23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原巴东县环保局)出具了《 (略) 巴东县龙洞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巴环审函[2020]14号),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该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其要求,本次验收内容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试运营良好。
四、 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环保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区域内已施行雨污分流,区域内林溶雨水经排水沟、引水沟汇集后,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后雨水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用水或浇灌山林,沉淀池容积约50m3;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居民清运肥田,化粪池容积约25m3,完全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作业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在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环保措施落实较好,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环保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于破碎筛分处进行封闭处理,对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收尘装置(2台)进行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喷淋设施6套,对每级破碎的石料、筛分后的产品进行喷雾增湿抑尘,并设置钢构厂棚;设置雾炮机(2台)降尘,并配置洒水车道路降尘。在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气环保措施落实较好,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保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为破碎、筛分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布置、设置封面钢构厂棚隔声等措施;另外,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夜间禁止生产,并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在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层剥离废弃土和废石、生活垃圾、化粪池和沉淀池污泥。弃土和废石外堆放在废土石堆场,不外排,用于后期土地复垦,采用防尘网苫盖及播撒草籽,并于周边设置了排水沟;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由矿区车辆外运至乡镇垃圾集中站, (略) 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化粪池清理后,由周边居民用于肥田,不对外排放;沉淀池污泥清运至废土石堆场,不外排。在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较好的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齐全;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制度。
2.加强项目环保措施、绿化等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并解决,防止生态的破坏。
3.做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对边坡进行防护并播撒草籽。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东 (略)
单位地址: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社区八组
联系人:黄建军
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2月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巴东县龙洞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巴东 (略)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