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华展 (略) (略) 羊马街道 (略)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主要结论如下:
(1)地 (略) 新城大道与 028 乡道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3197.51m2,中心坐标为 103.*°E,30.*°N。
(2)地块原为羊马街道农用地,原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为农田。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 (略) 、道路等。 (略) 规划和 (略) 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985 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 (略) 、道路等,不涉及工业企业。历史上也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且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 号)中表 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 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需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