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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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增产1500吨静电塑粉项目 | 衡水 (略) | 河北武邑经济开 (略) 南侧(河北聚 (略) 院内) | 河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元,占总投资的1.67%;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工程南侧,租赁河北聚 (略) 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布置原料区(原料区为2层)、生产区、实验室、半成品区和成品区,主要新增挤出机、压片机、研磨机、混料罐、试验小样机、试验用电烤箱、试验用喷室等共计2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增产1500吨静电塑粉。 | 大气环境: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1#布袋除尘器(利旧)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放;粉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称量包装工序废气经集气口收集,粉磨工序和称量包装工序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新增)+2#布袋除尘器(利旧)”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放;实验喷涂工序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新增)+2#布袋除尘器(利旧)”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粉磨工序、称量包装工序和实验喷涂工序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挤出工序、实验挤出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新)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地表水环境: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入武邑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混料工序;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