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鸿 (略) 包装设备制造及吸管、纸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照鸿 (略) 包装设备制造及吸管、纸杯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日照 市 东 港 区 河 山 镇 日 照 北 路 ( 原 20 4 国道 ) 东 侧
建设单位:日照鸿 (略)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新红
联系电话:*
验收报告链接:http://**_8ZfZ6Aw0z_atA 提取码:ihmk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