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旗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印 (略)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办法的通知》(呼民政发[2018]12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旗民政局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工作实际需要,现将陈巴尔虎旗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陈巴尔虎旗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服务实施内容
1.在享城乡低保对象按户分类开展复核:A类每年1次,B类每年2次,C类每年4次进行复核。
全旗A类27户 B类1562户 C类52户
其中:旗所在地A类0户 B类498户 C类38户
复核包括入户采集基本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1次。
2.特困供养对象年度复核1次:包括入户采集基本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1次。
特困供养对象共计193人,分散供养对象153人 集中供养对象40人。
3.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入户调查(包括文字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1次)。
按一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预计550人。入户核查至少1次。
二、陈巴尔虎旗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服务入户调查内容1.入户查看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情况:
(1)基本材料
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学校证明、就业状况证明、病情诊断书、慢病手册、家庭收入证明(如: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近三个月加盖银行公章的工资流水)。
(2)家庭成员情况
A.家庭提供的身份证、户籍是否与本人一致;
B.家庭的户籍是否是本旗户籍,所提供的户籍信息是否与居住地一致;
C.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体包括哪些成员,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相关具体情况;
(3)家庭财产情况
重点调查房产、车辆、土地、养殖、存款、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
(4)家庭经济收入测算
重点调查畜牧业收入、务工收入、养殖收入及其各类补贴等相关收入情况;
(5)低保户及特困家庭收入复查
核查人员尽可能求证低保户和特困家庭收入的可信度和精确度,由低保或特困人员提供相关单位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调查人员需再次与出具证明单位电话沟通,了解比对其收入真实性,可靠性;
(6)低保户及特困人员疑点数据调查
重点对上级反馈的疑点低保户或特困人员进行提取复核,提出复核意见。核查人员对低保户及特困人员的户口、身份证、病例、 诊断、残疾证等相关资料拍照留存。对低保户或特困人员提供病例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入户观察、沟通、邻里走访、苏木镇反馈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三、采购预算:约*元/年,服务期一年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2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疫情防控要求和采购进度为准。
五、相关要求
1.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工作复核内容应随着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等上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及时对应调整,依据上级救助政策的调整做好相关核查及复核工作。
2.在本年度购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工作期间,涉及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上级反馈的疑点数据、审计反馈问题、督查发现的疑点数据,由承接方协助旗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核对和复核工作。
3.公开期限: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9日(共计15天 含周六日),逾期不再受理。
4.请有采购承接意愿的社会组织和协会(无失信的情形,具有履行承接业务的资质),*@*26.com或书面材料送达陈巴尔虎旗行政综合楼一楼东侧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陈巴尔虎旗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