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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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良井镇围龙管理区(装配车间),麦科 (略) 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扩建项目,新增投资、建筑面积及产品种类、产量、生产工艺;项目新增年产粉煤灰*吨、预制构件*立方、预拌砂浆*立方及干粉砂浆*立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中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搅拌掺配水,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纳入良井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 (略) 。项目水泥料仓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