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第 * 季度 (略) 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 * 〕 * 号)和《 (略) (略) 关于印发〈在全市污染源日常 (略) 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文〔 * 号)要求, * 年第 * 季度, (略) 市环境监察大(中)队 * 名在编在 (略) 政执法人员对列入 (略) 市污染源“双随机”数据库里的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率为“双随机”数据库里的重点排污单位的 * %)、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率为“双随机”数据库里的特殊监管对象的 * %)、建设项目(抽查比率为“双随机”数据库里的新建项目对象的 * %)和 * 般排污单位(抽查比率为在编在岗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双随机”数据库里的 * 般排污单位之比1:6)共计 * 家实施了“双随机”抽选和检查,未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 (略) 和污染超标排放现象。抽查企业名单如下: * 年第 * 季度“双随机”抽查企业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