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214号
(略) 城东鸿运加油站(普通合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城东鸿运加油站(普通合伙):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城东鸿运加油站(普通合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 (略) (略) 城东鸿运加油站站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59′27.684″,北纬44°09′6.647″。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拆 (略) , (略) 迁移至罩棚下方,新建 (略) ;新建2座50m3的埋地汽油储罐、2座50m3的埋地柴油储罐、卸油口、通气管以及油罐、加油机、卸油口、通气管之间的工艺管线。(2)拆除原有的4台潜油泵单枪汽油加油机、1台潜油泵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潜油泵双枪柴油加油机,改造为3台潜油泵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潜油泵双枪柴油加油机。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50%。
(略) 新瑞 (略) 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 (略) (略) 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24〕23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略) 2024年第十八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略) 域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土方等覆盖防尘布、遮网;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清洗车轮及车身,车斗用苫布遮蔽。运营期汽油卸油、加油过程以及油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预留三级油气回收装置(针对汽油)位置。项目厂界非(略)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 (略) (略) , (略) (略) 。运营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运输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午休时段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对汽车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噪声。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原有项目加油机、工艺管道、地埋油罐、储罐内存在的残油以及少量的罐池底泥为危险废物。故加油机、工艺管道、地埋油罐、储罐内存在的残油以及少量的罐池底泥交由有资质单位清理,清理出来的残油和罐池底泥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清理完成后的加油机、工艺管道、地埋油罐属一般固废, (略) 回收利用。运营期含油废手套、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按照一 (略) 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 (略) 理;油罐清洗产生的油罐废油泥有资质单位对其进行清理,清洗完成后,油罐废油渣和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立 (略) 置, (略) 内储存。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选址、总图布置及建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物料存储、使用过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采用双层防渗油罐、管道,设渗漏检测、液位检测等装置。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 (略) (略) 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 (略) (略) 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