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文化广电 (略) :
《关于申请新丰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新丰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广东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中外建华诚 (略) 编制的新丰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86.66㎡,总建筑面积为6371.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17.07㎡,地下建筑面积354.30㎡。绿化面积1210.13㎡,绿化率12.76%。容积率为0.67,建筑基底面积3819.22㎡,建筑密度为40.26%,机动车总泊位 80个(大巴车位5个,普通车位58个,充电桩车位15个,无障碍车位2个),打造集文旅综合服务、城市品牌展示、文化商业体验、市民公共休闲为一体的文商旅综合体。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652.#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665.#元,设备购置费1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0.#元,预备费用178.#元。
四、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设计,切实做好资金控制,抓紧组织工程项目实施。
附件:新丰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