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镇和丰村水泥路协议
(略) 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询价文件的规定,樊川镇和丰村道路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并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略) 市 (略) 区樊川镇 (略)
乙方:张国平
甲方将原老圩片 (略) 组 (略) 片水泥路以包轻工(人工、磨具、机械等)形式,发包给施工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略) 路 (略) 片通庄水泥路约550米,路面宽3.5米,厚度0.15米。
第二条: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工程的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及水泥、砂石等材 (略) 所。
第三条:乙方职责
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 (略) 操作程序和施工规范。施工中如发生质量问题, (略) 负责。
2、 施工工期:乙方自 * 日开工至 * 日竣工,不得拖延。
第四条:承包工程总价
1、 经双方商定:按照每平方23元结算。以实际丈量为准。
第五条: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警钟长鸣,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以上施工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酌情面商。
本施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账目后终止。
见证方: 甲方:
乙方: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