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 (略) 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试桩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大 (略) 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 (略) 以甬发改审批〔 * 〕26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略) 大 (略) ,招标人为 宁波市公 (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略)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试桩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西北街 41 (略) 大 (略) (略) 区内。
2.2建设规模:本 (略) 院区 2#、3#、4#和 5#楼,原址新建 1 幢医疗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 *** 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15. * 亿元。
2.4招标控制价: 32万 元。
2.5招标范围: (略) 大 (略) 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的设计试桩检测,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服务期限:满足总包进度要求,检测结束后7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检测规范及设计试桩图纸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 (略) 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核定业务范围 (略) 检测内容。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为其缴纳 (略) 保证明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1月20日至 * 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鄞州区和济街68号 * 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网站(http:/ *** )、宁波市公 (略) 网站(http:/ *** )、 (略) (略) (http:/ *** )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1月29日14时30分,地点:和 (略) 投大厦 * 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8.监管
监管单位: (略) (略)
监管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