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24 11:28:00 阅读:14次 分享:
枣庄 (略) 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由山东绿源 (略) 编制的《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法规的要求完成编制。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一次张贴公示,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枣庄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14549.8m2(约21.85亩),建设生产车间3600m2,原料库2000m2,成品库2000m2,办公及辅助用房400m2。购置给料机、锥破机、反击破机、磁选机、酸洗罐、烘干机、筛分机、色选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对外购的石英石矿石进行处理,年产达到20万吨高纯石英砂。
5.建设地点: (略) 市中区税郭镇纪官庄村206国道南侧。
6.项目实施进度:包括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22年12月开工,施工期3个月,预计投入使用时间2022年2月。
7.建设投资:工程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占总投资的3.17%。
二、环保工程概况
1、废气
锥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反击破、滚筒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石英砂烘干废气经除湿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摇摆筛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球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卸料、上料、未收集的粉尘经车间阻隔沉降及喷淋装置喷洒抑尘。
结合分析可知,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 (略)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规定的标准值。
烘干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中相关限值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锅炉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达标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酸洗废水排入回酸桶,经检验后,加入适量草酸,回用于酸洗工序,不外排;水洗废水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满足回用要求,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废水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综上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做好防渗的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建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为主,在采取了隔声、减振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通过收集后分别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固废能够做到有效地处置。
三、建设项目前两次公示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在2022.8.23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网站公示。
建设单位在2022.9.13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网站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2.9.14、2022.9.16进行了报纸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2.10.4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公示期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团体有关本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电话和信件。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枣庄 (略)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一:《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二:《2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枣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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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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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链接:链接:http://**_GH4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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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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