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3年5月11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 (略) 建设项目 | (略) 郸城县虎岗乡虎岗西街 | 郸城县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627.2平方米,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工艺流程:病人-就诊-检查-住院-治疗- (略) ,设置床位103张。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 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污水处理站周边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排放,污水处理站周界氨、硫化氢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3标准的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可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小型规模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暂存池)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标准,回用于洒水抑尘、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项目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项目设置1座30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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